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北京数字网-数字北京

当前位置: 北京数字网-数字北京 > 房产 > 判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486万,这家公司法人获刑近三年

判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486万,这家公司法人获刑近三年

时间:2020-09-11 13:55点击: 81 次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8日电 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消息,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恶意拖欠126名农民工工资486万余元,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对公司及谢某进行罚款。  据悉,该案是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8日电 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消息,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恶意拖欠126名农民工工资486万余元,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对公司及谢某进行罚款。

  据悉,该案是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

  被告人谢某是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承揽了高新区一房地产项目部分楼房的泥工、木工、水电工、钢筋工等劳务,并雇佣了十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由谢某负责发工资。施工结束后,谢某将收到的劳务费挪作他用,导致拖欠十个施工班组126名农民工486万余元工资。

  2020年1月15日,南昌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向被告单位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南昌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更多次与谢某沟通,督促其限期改正其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但谢某置若罔闻,分文未付。

  2020年2月,南昌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审查,南昌高新公安分局决定立案侦查,被告人谢某于2020年4月1日被抓获归案。

  远程开庭现场。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谢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单位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被害人12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4862115元。

  据了解,被告单位及谢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指出,该案被告人有能力支付却拒绝支付工人工资,气焰十分嚣张。对这种完全不顾法律及道义的人,人民法院势必依法从严从快加以惩处,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