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日前,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出台并实施。《实施办法》共5章、25条,明确了新时代我市农村工作开展的主旨和指导思想,以及组织领导、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出台并实施。《实施办法》共5章、25条,明确了新时代我市农村工作开展的主旨和指导思想,以及组织领导、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实施办法》提出,我市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全面振兴、坚持强基固本的原则。各级党委、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当严格落实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实施办法》还从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对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对农村社会建设的领导、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以及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各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