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庆祝第三十五个教师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事迹风采,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宣传表彰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 人民日报 》( 2019年07月18日 14 版) (责编:李枫、袁勃) |